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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申报 2027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6-05-28 09:31:38  发布人: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培育一批豫派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英才,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社语〔2020〕524 号),现就 2027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范围

按照以下学科归口申报: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和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体育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名额

各高等学校按分配名额进行申报。其中,“双一流”高校每校不超过 10 人,省特色骨干大学及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每校不超过 6 人,其它本科高校每校不超过 3 人,高职学校每校 1 人。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在主要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已取得较好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本计划支持的研究任务;有一定组织协调和沟通合作能力。

2.申报人须为在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一线全职工作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 40周岁(198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3.申报人在以下条件中至少达到其中 2 项(均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

1)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或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少于 1 项;

2)在 CSSCI 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 1 篇;

3)在权威出版社(豫教工委办〔2025〕23 号附件公布的

出版社目录或见申报系统)出版著作不少于 1 部;

4)获得过省部级科研奖二等奖及以上或河南省高等学校哲

学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不少于 1 项。

4.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正在申请和已获得国家人才计划(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等学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河南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高层次人才计划和本计划支持者。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电子数据采集和材料报送,不接收纸质材料

1.申报系统将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 9:00 开通,届时可以登录 河 南 省 高 校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信 息 网(http://jyt.henan.gov.cn/sk/)进行申报。

2.个人申报通道将于 2026 年 6 月 14 日 18:00 关闭,申报人员请自行登录系统,在线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并提交。

3.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须在 2026 年 6 月 22 日 18:00 之前对本学校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五、申报相关事项

1.各高等学校统一组织本学校创新人才的申报。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请,不受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

2.申报创新人才计划请认真参考《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社语〔2020〕524 号)相关结项要求。

3.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要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根据申报名额进行遴选,经校内评审、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推荐工作要与本年度河南省各类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计划(基金)及省教育厅其他人才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做好对接,严禁一人多头申报。

4.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印章,扫描形成一个 PDF 文档,上传至系统(论文须上传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须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页)。

5.各高等学校需对本学校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

对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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