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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3-09-18 08:23:46  发布人:

豫科项〔2023〕39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按照“尊重规律、宽容失败、精准服务”的原则,对逾期未验收项目开展集中结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清理范围

  2019年及以前年度立项、逾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终止处理。

  二、结题方式与流程

  (一)对无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将结题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

  (二)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按照经费“包干制”有关要求,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项目审查和财务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项目承担单位将结题结果及经费决算表报省科技厅备案。

  (三)对支持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终止申请,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2023年10月底、12月底分两批集中开展结题清理工作,请各单位分别于10月22日前、12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科技厅备案。

  (二)报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开展集中结题清理工作,严格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结余经费。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终止项目剩余资金由省财政收回。

  四、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222室

  邮       编:450008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    0371—86561692

  电子邮箱:kjttcc20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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