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 2020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统计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教师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第一主编的论著和统编教材、第一主持人的科研成果奖、专利成果、科研项目等,纳入本次统计。
2020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的科研绩效赋分按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绩效计算办法》(周职〔2019〕7号) 执行,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按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方案》(周职〔2020〕55 号)执行。
2. 统计内容
①在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性论文;
②正式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等);
③在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全国或省部级报刊(连续性电子期刊除外)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性论文;
④国家专利成果;
⑤院级以上各类科研成果奖励;
⑥正式出版或在省级以上展览会正式展出、演出会正式演出或电视台正式播出的文学、美术、音乐等创作作品(各类荣誉证书不再统计)。
3.统计要求
① 填写2020年度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
② 论著、教材、奖励证书、专利证书、课题(项目)立项证书必须提交原件,经由我处申报的各类课题(如市社科联、省社科联、省人文社科项目等)除外。
③ 我处已统计的论文(见附件2)不必再提交任何材料;未统计的须提交期刊原件或万方、知网或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三者之一的检索页。
4.上报时间及要求
①请各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工作,认真填写科研统计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由科研联络员报送至科研外事处,上报时间截至2021年1月8日。
②为方便审验请将论文(将论文所在页面进行折叠标记)、论著以及成果按照统计表的排序进行排放。
③各部门要支持科研联络员开展好统计工作,科研外事处不单独接收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④本次漏登的科研成果不纳入绩效赋分。为防止出现遗漏,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每位教师。
⑤2020年度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 zzjxkw@126.com,并以“***部门2020年科研统计”命名邮件。
科研外事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