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2018年度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学校本年度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统计范围:本次统计限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教科研成果,以及2017年度因未见原件而未统计的科研成果。
2. 统计内容:学校教师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第一主编的论著和统编教材、第一主持人的科研成果奖、专利成果、科研项目等。具体为:①在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性论文;②正式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等);③在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全国或省部级报刊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性论文;④国家专利成果;⑤院级以上各类科研成果奖励;⑥正式出版或在省级以上展览会正式展出、演出会正式演出或电视台正式播出的文学、美术、音乐等创作作品(各类荣誉证书不再统计)。
3.统计要求:
① 填写教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1)。
② 所有教科研成果必须提交原件,经由我处提交申报材料的各类课题除外,如市社科联、省社科联、省卫计委、省人文社科项目等。
③ 论文必须提交出自万方、知网或维普三者之一的检索页,因印刷原因和时间差未到现刊和网络不可查者不在统计之列。
④2018年度校级课题因匹配有项目经费,不再统计。
4.请于2018年12月2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教科研成果原件以及教科研成果统计表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外事处,为方便审验请将论文(将论文所在页面进行折叠标记)、论著以及成果按照统计表的排序进行排放。
5.教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 zzjxkw@126.com,并以部门名称命名邮件。
6.请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并扫描二维码进群,因各种原因漏登的科研成果将不再补登。
科研外事处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1:2018年度科研统计表
附件2:群二维码